入职几天被辞退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吗
法律分析:入职几天被辞退,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要分情况:
1、员工有过错被辞退的,单位无需赔偿;
2、员工因无法胜任工作等原因被辞退的,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并根据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否则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3、单位无理由辞退员工的,则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一、半年不到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入职半年被辞退是否补偿需要分析具体情形,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那么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规定被辞退了,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辞退50岁的员工如何赔偿
公司辞退50岁以上的员工,补偿标准如何确定,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1、如果是女员工,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女职工,就不存在单位辞退的问题,而是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职工退休终止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女职工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不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也就是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那么用人单位仍然要按照辞退其他职工的一样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3、如果辞退的是50岁以上的男职工,男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年限达到了15年,年龄达到了55周岁,也就是说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这就属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要辞退,就需要给予双倍的赔偿金;
4、如果男职工虽然已经达到了55周岁以上,但是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没有达到15年,这是属于可以辞退的情形,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赔偿金。
具体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员工工作不满6个月,应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员工工作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个月工资给予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员工工作每满1年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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