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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以口头的变更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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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效,最好当时在确立协议的时候有第三方证人在场,或者当时对协议的内容进行了录音。当对方不履行协议上的内容时,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让第三方证人出庭作证,或者拿出录音内容证实这份协议的存在性以及有效性。如果当时没有第三人在场的话,最好与对方再次协商确定书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1种观点: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口头更改合同,一般是可以起到变更合同的效力的。但口头更改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往往难以举证证明更改的事实,故应在口头更改时注意保留好证据。但也并非所有合同均可以以口头形式进行更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变更时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口头更改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有效,但是建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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